保安服务业是现代社会政治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
物,是由社会客观需要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行业。改
革开放初期,沿海经济特区工业发展迅猛,社会治安
问题增多。同时,三资企业(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
外合资经营企业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、外商独资经营
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)迅速崛起,国有企业的改革
和发展,民营经济异军突起,商业性文体活动、展览
展销活动增多等多方面都需要有一个能提供安全防
范服务的组织来保障各项活动的开展。我国公安机关长期超负荷运
转,但仍无法满足社会各界对安全的需求。公安机关作为国家职能
部门,也不适合为社会各类经济成分提供无偿服务或具体的商业性
服务。同时一些群众性的安全防范组织也无法适应新时期防范工作
的需求。社会各界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与当时安全防范模式之间的
矛盾促使了现代保安服务业的诞生。
现在各地对保安公司的审批条件基本大致相同,主要的条件还是人员问题
1、无犯罪记录
2、5年以上军队、公安、安全、审判、检察、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、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(保安公司:要求职位为经理或副总经理以上职位、提供开证明保安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、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。注意:保安公司保安许可证、营业执照持有时间超过5年。)
资源情况:
所属行业:保安公司
许可备案:有
注册资金:1000万
业务情况:无业务
人员情况:可继续使用